关于2007年公路工程造价人员验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实施细则》(公设字[1996]039号)及《关于实行公路工程造价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京交公字[2002]473号),现开始办理北京市公路工程造价人员2007年度验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凡在公路建设领域的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等单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通过2005年及以前各年度交通部公路工程造价甲、乙级资格统一考试的人员,均可按《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实施细则》及《关于实行公路工程造价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申请验证。
二、验证程序
申请人如实填写《造价工程师验证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后报北京市路政局办理验证手续。
三、验证提交资料的要求 .
1.《造价工程师验证申请表》一式一份,照片贴在申请表格上;
2.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4.申报文件的所有资料必须用A4规格纸张。
请各单位按上述要求组织填报并于 7 月15日前报北京路政局项目管理中心。
附件:公路工程造价工程师验证申请表(可在北京公路造价信息网站下载)
联系人: 索燕云
联系电话:6602623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东太平街36号209房间
邮政编码:100031
网址:www.bjglzj.com
200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