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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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公路工程
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现场确认相关事项的通知
现场确认及缴费工作已正式启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报考甲级资格应具有工程师(经济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连续5年以上(含5年);报考乙级资格应具有助理工程师(或助理经济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连续3年以上(含3年)。
2、本通知印发之前,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公路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科目,只参加其余两个科目的考试。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及缴费:报考人员持以下材料到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北京市西城区东太平街36号102室)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
报考甲级人员提交证件:
(1)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条件2的人员,还需同时提交《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补考的考生需附2006年度考试成绩通知单复印件。
报考乙级人员提交证件:
(1)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条件2的人员,还需同时提交《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补考的考生需附2006年度考试成绩通知单复印件;
(5)提供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准考证用)。
三、收费标准
甲级、乙级考试每科100元。
四、现场确认时间
2010年8月15日至2010年9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12点,下午13-16点。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