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通告2014年第2号
关于公布2014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甲、乙级)合格标准的通告 经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14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甲、乙级)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格标准 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60分。 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72分。 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60分。 公路工程技术与计量:60分。 二、成绩复查 (一)甲级。 鉴于甲级考试阅卷采用“扫描识别”方式,各科目考试成绩由计算机自动统分得出,今年仅复查参加考试但得零分考生的成绩。请有关考生在5月16日前向报考所在地的省级公路造价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并提供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件编号、查询科目、考场号。 2014年5月19日17:00前请各省级公路造价考试机构将成绩复查申请汇总表(式样附后,需加盖印章)传真至部职业资格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二)乙级。 由省级公路造价考试机构负责。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部职业资格中心公路职业资格处 李迪斯 电 话:(010)65299033 传 真:(010)65299043 电子信箱:lids@mot.gov.cn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交通)工程定额(造价管理)站(局),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职业资格中心,部公路局、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办公室 2014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