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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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道路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文件
关于启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简化变更从业单位审查程序等事项的通知》(职公函[2014]209号)文件精神,为全面了解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现状,健全全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信用档案,向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决定即日起对我市2010年(不含)以前取得甲级资格证书和乙级资格证书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开展信息采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个人信息填报
信息采集对象在交通职业资格网“全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管理平台”(http://www.jtzyzg.org.cn/glgczjrywljyjt/sylm/index.html)的继续教育登录区注册后,登录该平台填写公路工程造价人员信息表(用户名为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相应的密码为身份证件号码后六位或者111111)。
二、 个人材料提交
现场审核时须向北京市道路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信息表;
2.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时间
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现场审核时间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032255转6916
联系地址:北京市广安门内大街317号916室
北京市道路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北京市道路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综合办公室 2014年1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