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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北京地区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选修课)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7  浏览次数:

 

北京市道路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文件

 

关于举办北京地区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选修课)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厅职字﹝2014﹞22号)文件精神,为使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的职业能力和素质适应公路建设新标准、新规范、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发展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北京地区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选修课20学时)的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继续教育周期:

    北京地区2013年(含)前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含甲、乙级,以下简称资格证书),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要求2013年底前取得资格证书者的继续教育周期从2014年1月1日起计算,应当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

 

二、培训时间安排:

2014年至2015年共举办四期培训班,具体时间如下:

第一期:2014年12月19日至21日;

第二期:2014年12月22日至24日;

第三期:2015年5月20日至22日;

第四期:2015年9月16日至18日。

 

三、报名办法和报名时间:

  登陆北京市道路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网(http://www.bjglzj.com/continuingeducation/)“北京市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系统”,点击“选修课报名”按钮,按要求进行报名。每期限额280人报名时间是2014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

 

四、收费标准:培训费(含2顿午餐)900元/期.人。

 

五、交费办法:

  网上报名成功的学员,请将培训费用银行汇款或转账的方式汇至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账户。

账号:北京地区:01090316800120111009472        外   地:313100000683

请在留言栏正确书写发票的单位或个人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石建伟:69545551  魏建平:80885028

 

六、培训地点: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通州北校区(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71号,东方宾馆对面)。647路公交车“车站路口北”站下车即到。

 

七、住宿:

学校招待所可提供住宿,80元/人·天,双人标间,24小时热水,有电视空调,住宿费用和早晚餐费用自理。

   

八、培训咨询电话:010-63032255转6916

   

特此通知

 

北京市道路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北京市道路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综合办公室       2014年1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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