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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3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建筑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的规定,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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